在8月14日於菲律賓八打雁市召開的第9屆臺菲勞工會議,標誌著雙方勞務合作的新起點。會議由臺灣勞動部長何佩珊親自出席,並與菲律賓移工部長共同主持,討論多項重要議題,如擴大直接聘僱範圍及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雙方達成七項共識,包括建立高風險異常管控機制、提供華語及技能培訓資源等,旨在增強雙方合作,提升菲國移工在臺灣的工作條件及權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23)日嚴正聲明,近日已接獲民眾檢舉,有人力仲介業者廣告聲稱旅宿業移工即將開放 6000 人從事房務清潔工作,並已開始宣傳招攬雇主,誘使民眾受騙。發展署特此聲明,目前並未開放旅宿業引進移工,提醒民眾勿輕信不實廣告,已進行查處不實廣告之仲介業者,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嚴查重罰。
發展署表示,服務業是國人就業重鎮,目前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工作約 1.4 萬人,女性近8成、中高齡約4成;又原住民從事旅宿業工作占約1成。針對旅宿業缺工,勞動部自112年5月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與交通部觀光署合作,共同推動旅宿業缺工專案,引導業者提高勞動條件,輔導改善職場環境,並提供就業獎勵等補助措施。改善旅宿業缺工問題,仍應以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為優先,目前並未開放旅宿業移工。
發展署強調,跨國人力仲介業者對外宣傳政府已開放旅宿業引進移工,顯與事實不符,仲介公司藉此招攬雇主委任仲介公司辦理引進移工,已涉及不實廣告,將依法嚴查重罰,一經查獲違規事實,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最重處以150 萬元罰鍰,決不寬貸,呼籲仲介業者勿以身試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規定,已於今(113)年3月8日正式施行。勞動部提醒,雇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性騷擾調查期間,暫時停止被保險人職務,投保單位仍應依規定為被保險人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均屬在職保險,受僱勞工於僱傭關係存續期間,雇主應依規定為所屬勞工辦理加保。性騷擾被申訴人於雇主進行調查期間暫時停止職務,因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間僱傭關係尚未終止,且暫行停止職務之情形與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3條被保險人因司法案件停職者不同,投保單位仍應依規定為被保險人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補充,被保險人停職期間之投保薪資部分,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8條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3條及第27條,有關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等規定,投保單位不得申報調整,以維護被保險人保險權益。
近期,詐騙集團利用移工對語言和法律的不熟悉,假冒可以幫助他們轉換雇主或提供高薪工作,誘使移工支付費用,但之後卻失聯。為了防止詐騙,勞動部設立的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提供防詐資訊,透過雙語課程強化移工的防詐能力,自112年1月開辦以來,已有63,755名移工參加課程,且無未通過者。課後訪問中,移工表示所學知識對防範詐騙非常有幫助。例如,印尼籍的S君在網路上遇到詐騙時,因為回想起課程內容而拒絕了詐騙者的邀約。中心還會定期關懷移工的狀況,隨時提供協助,並不斷更新防詐宣導,以提升移工的警覺性。
「端午節」(113年6月10日)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今(113)年端午節為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新臺幣(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6月8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如下:
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二、6月9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三、6月10日(星期一):性質為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部自111年4月30日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產業中階月薪至少3.3萬元以上、家庭中階月薪至少2.4萬元以上,移工轉任後薪資提升,增加留臺意願,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1年多來已協助雇主留用超過2.6萬人,兼顧勞雇雙方權益,達成勞資雙贏。
因應臺灣人口結構改變,產業留才及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勞動部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年資符合6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雇主以產業類月薪3.3萬元以上、家庭類2.4萬元以上、機構類2.9萬元以上的薪資待遇僱用,可申請資深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此外,雇主若衡量移工技術能力及留才意願後,僱用薪資待遇再提高至產業類月薪3.5萬元以上、家庭類2.6萬元以上、機構類3.1萬元以上,雇主提出申請時,可以免附外國人技術條件證明。
勞動部統計,自111年4月30日開辦1年多以來,截至113年3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2萬6,545人,其中產業類計1萬0,805人、社福類計1萬5,740人。以申請技術資格區分,其中最多雇主願意以調高薪資免附外國人技術證明提出申請,產業類3.5萬元以上的申請案件占產業類整體申請案件83.3%、家庭類2.6萬元以上占81.7%、機構類3.1萬元以上占86.5%,有效提升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薪資待遇。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雇主將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後,除移工薪資待遇提升,也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可以久留臺灣。雇主則可留用優秀人力,同時免繳就業安定費,減省雇主僱用負擔。此外,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原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讓雇主運用人力與經營更加彈性。
以臺灣半導體封裝及測試大廠日月光公司為例,在得知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即陸續將廠內現有聘僱,總計已逾百名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日月光表示,該公司是一家激勵人才、鼓勵人才、尊重人才的企業,公司聘僱本國員工很多,也聘僱不少移工,但先前因移工受限在臺工作年限的規定,僅能讓已經僱用10幾年的優秀資深移工返國或前往其他國家工作,所以在得知「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後,就積極配合政策,提供更好的薪資待遇與工作條件,將具有一定程度技術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而這些轉任後的中階技術人力,實質上也晉升為小主管或幹部,成為廠內其他移工的努力目標,進而提升全體移工向心力,並成為公司長期穩定的生產力。因此公司支持「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動部補充,依據國發會推估16至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將持續下降,也缺乏中階技術人力,除以國人就業優先外,也適度運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留下優秀外國中階人力,並將朝向2030年留用14萬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目標前進,補充臺灣勞動力。截至113年3月底,已核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2萬6,545人,相較112年3月底同期5,376人,申請案件已成長3.9倍; 112年單一年度申請案件2萬457人,已超過年度目標值一倍以上,雇主申請意願持續提升。
今日媒體報導,某醫師認為「申請外籍看護多元認定恐變多錢認定,不用巴氏量表可能需要多項證明,多元認定可能讓評估需要更多時間」,勞動力發展署鄭重澄清,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113年4月止,8個月來整體申請外籍看護核准6.2萬人中,已有3.2萬人超過一半採用多元免評;其中80歲以上高齡者多元免評核准2.3萬人,占全部多元免評核准人數7成以上,不但免去重複評估失能,更進一步減少文件及評估費用;外界持續反映應再擴大多元免評對象,勞動部將持續會商衛福部及相關團體醫療專家等,積極評估擴大多元免評適用範圍。
衛福部會同勞動部於去(112)年9月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簡化外籍看護申請流程,獲致共識不應以年齡劃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眾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程序,並自去年10月13日起實施3類對象適用多元免評資格,包括:1.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2.輕度失智症(鬆綁只要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及3.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及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14項。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113年4月止,8個月來整體申請外籍看護核准6.2萬人中,已有3.2萬人超過一半採用多元免評;其中80歲以上高齡者多元免評核准2.3萬人,占全部多元免評核准人數7成以上,為多元免評主要受益者,同時也滿足未滿80歲符合免評資格者均可一體適用,真正達到簡政便民成效。
發展署特別澄清指出,民眾到指定醫療機構或診所評估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暨巴氏量表的費用大約是1,500元;去年10月多元免評實施之後,高齡長者、特定病症或中重度特定身障者不用額外花費,只要以既有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紀錄證明文件、失智症等特定病症診斷證明或中重度特定身障證明就能認定免評,不需多花錢、也無需取得多項證明文件。
發展署補充,外界屢有反應,應再檢討擴大多元免評適用範圍,包括一定期間內曾有聘僱紀錄者、經醫療認定屬不可逆轉之特殊病症、或居住偏遠地區醫療評估資源不足等情形,也應一體適用多元免評對象,勞動部將傾聽各界意見,持續會商衛福部、相關團體及醫療專業意見,積極檢討擴大多元免評適用對象;另將儘速推動公益團體等聘僱外展移工,提供健康及亞健康高齡長者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兼顧雇主彈性需求及移工勞權保障。
因應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所需人才及人力,國發會推動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攬才,設定至2030年應淨增外籍勞動力40萬名,其中僑外生應增加20萬名,包括副學士僑外生中階技術工作,目前每年僑外生畢業約1.3萬人,勞動部為鼓勵僑外生留台工作,積極運用評點制核發僑外生聘僱許可,截至113年6月已核發僑外生有效聘僱許可約1.7萬人;除此以外,勞動部也積極辦理各項促進國人就業措施,協助產業改善缺工,推動「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及「婦女再就業計畫」等計畫,提供雇主僱用獎助、勞工就業獎勵及補助培訓經費,促進缺工產業適度提高合理薪資條件,吸引中高齡等壯世代及二度就業婦女再就業,自112年至113年5月,已協助旅宿業僱用約1.4萬名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勞工。
勞動部說明,國發會攬才政策包含積極擴大留用僑外生,近年來僑外生來臺求學人數逐年增加,目前僑外生每年畢業約1.3萬人,112年評點核准約5,400人,留任率尚不足半,仍有努力空間,加上畢業僑外生已適應在臺生活及社會環境,應優先擴大留用。勞動部經跨部會協商後,將鬆綁三項措施,第一是考量在校僑外生已可在臺實習或工讀累積工作經驗,且畢業僑外生可循評點配額制從事白領專技工作,為擴大留用僑外生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交通部觀光署已提案建議開放副學士以上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訂房、接待、清潔或餐廳外場等工作人力,經行政院召集跨部會討論決定,將擴大副學士以上僑外生可從事旅宿業房務中階技術工作。第二是僑外生評點制近年核淮人數,都達當年度開放配額9成,每年額滿前均上調配額,僑委會及僑外生屢有反映,擔心受配額影響無法留臺工作,且造成雇主僱用意願低,建議取消配額上限,經跨部會協調後,勞動部將配合鬆綁法規,取消僑外生每年評點配額人數上限。第三是為長遠因應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所需人才及人力,配合國發會人口及移民政策至2030年應擴大留用僑外生20萬名的政策目標,勞動部會同國發會、教育部、僑委會及經濟部等跨部會,共同推動修法,開放僑外生申請個人工作許可,以便利僑外生銜接移民制度申請永久居留,留下優質僑外生人才。
勞動部為紓緩旅宿業缺工問題,持續透過全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據點提供求才媒合服務,運用僱用獎助,鼓勵雇主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勞工,每人每月獎助雇主最高1.5萬元,最長12個月;依旅宿業者個別需求辦理客製化職業訓練;提供就業獎勵,鼓勵中高齡者及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增加人力供給來源;去(112)年5月更針對疫後旅宿業景氣回溫之人力需求增加,跨部會合作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辦理專案媒合,經與交通部會商以房務(清潔)人員為專案職缺範圍,以及訂定專案職缺合理薪資條件,由勞動部加碼提供專案職缺就業獎勵每月最高1.3萬元,最長12個月,以提高失業勞工投入旅宿業意願,該方案原試辦至113年6月30日,經交通部提案,因旅宿業尚有專案協助補實人力需求,勞動部同意延長方案旅宿業專案期限至今(113)年12月31日。勞動部透過各項協助措施積極協助旅宿業者補實人力,自112年至113年5月,已協助旅宿業求才補實3.6萬人,其中協助旅宿業者進用約1.4萬名(約佔39%)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勞工;透過職業訓練計畫,培訓旅宿業所需人才423班約1.1萬名。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各行各業都在搶人才,建議業者多運用政府相關輔導及補助資源,提供友善職場環境及彈性工時工作,擴大僱用中高齡者及二度就業婦女等對象,以增加勞動力供給來源,同時也可適度提高薪資條件,才能更快更順利補實人力。旅宿業者或勞工朋友如想瞭解更多「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或相關補助資訊,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專區(https://gov.tw/WLJ)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詢問。